2018-09-29 文章來源: 點擊數:[]
校內各單位:
為深入貫徹執行中央和市委市政府關于進一步規范因公臨時出國(境)管理的有關規定,根據《中共重慶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報送2018年度因公出訪總結和2019年度因公出訪計劃的通知》(渝委外辦發〔2018〕4號)文件精神,切實做好我校因公出訪工作,現就報送2018年度因公出訪總結和2019年度因公出訪團組計劃事項通知如下:
一、關于報送2018年度組團出訪情況的有關事項
請各單位對2018年度組團出訪總體情況,貫徹執行川外辦發〔2018〕89號、川外辦發〔2018〕90號等因公出訪管理文件的情況,出訪任務的審批執行情況,團組全過程管理監督情況,出訪績效評估和成果應用情況,存在的問題和工作建議等進行認真總結,形成書面報告,以紙質文件和電子檔兩種方式于2018年10月25日前報送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同時,須填報2018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執行情況表(見附件1)。
二、關于報送2019年度因公出訪計劃的有關事項
(一)計劃制定總體要求
2019年度因公出訪計劃的制定要緊緊圍繞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和“四個扎實”的要求,圍繞打好“三大攻堅戰”和實施“八項行動計劃”等全市中心工作和學校中心工作,緊密結合本單位年度對外交往合作的工作重點,科學合理編制。要嚴格按照川外辦發〔2018〕89號、川外辦發〔2018〕90號等文件規定,堅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厲行節儉、務實高效的原則,加強對出訪計劃、任務、人員、時間的統籌安排。出訪任務須有實質性項目和交流內容,并在正文中闡述本單位2019年對外交往的發展規劃和重點任務。出訪計劃不得將一般性交流和考察性出訪任務納入。嚴禁因人設事,照顧性安排出訪。
(二) 計劃報送方式
2019年度因公出訪計劃報送主體為各二級院系黨組織、各機關教輔部門。計劃需以紙質文件和電子檔兩種方式同時上報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各單位報送及批復總量均含各單位下屬機構。
(三) 計劃分類和報送時限
因公臨時赴港澳團組、專程赴毗鄰和周邊國家執行任務團組需制定單列計劃報送;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任務團組計劃,根據川外辦發〔2018〕90號文件要求由各單位按規范要求制定計劃后報送;以上各團組計劃不計入各單位批復總量。自組團組和參加雙跨團組均納入年度計劃申報。
各單位須逐團詳細填報2019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因公臨時赴港澳、專程赴毗鄰和周邊國家執行任務、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團組計劃表(見附件2、3、4、5)。申報表須經報送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各二級院系黨組織、各機關教輔部門公章后與請示正文一并報送。
報送截止時間為2018年10月25日。為確保我校按期完成今年的計劃上報工作,各單位接到通知后,請及時通知本單位的教職工按照本通知要求認真準備材料。
(四)計劃審批回復
經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審定批準后的我校2019年度國公出訪計劃,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將書面回復各報送單位,作為經費審核和監督執行依據。沒有納入年度計劃的不安排出訪。
各單位報送每個團組出訪總結報告和因公證件使用情況,將作為學校審核各單位下一年度因公出訪計劃的重要依據。國際合作與交流處將會同相關部門對2018年度各組團單位的出訪任務完成情況、出入境及境外情況、經費使用情況、違規違紀情況進行督查。
特此通知
附件:1.2018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境)團組執行情況表
2.2019年度因公臨時出國團組計劃申報表
3.2019年度因公臨時赴港澳團組計劃表
4.2019年度因公赴毗鄰和周邊國家執行任務團組計劃表
5.2019年度教學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團組計劃表
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2018年9月28日
聯系人:劉樟民
聯系電話:65385218、18883192208
郵箱:172538004@qq.com